根据国家、省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,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27名教师(其中:面向我省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考试招聘13名教师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(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:www.mspta.gov.cn、眉山人才网:www.msrc.cn/index.asp发布)
一、招聘单位及名额
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。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《仁寿县2011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,见附件1)。
二、招聘对象、范围及条件
(一)招聘对象和范围
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、非在职人员。其中:我省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系指参加我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服务期满(截止报名结束时间)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(人社局、教育局)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2007年以来任职满两年以上(截止报名结束时间)、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(社区)干部。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书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的,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,责任由本人自负。
招聘范围详见《岗位表》。
(二)基本条件
1、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: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(2)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3)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(详见《岗位表》)。其中: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,与所报考岗位“学历学位”和“学科或专业”两栏的学历、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;不符者,请勿报考,否则取消其报考(聘用)资格的责任自负。
本公告《岗位表》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栏内的“学科或专业”依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、本科、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进行设置(详见附件2),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对照,资格审查时将以此为依据。
(4)符合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》有关回避的规定。
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(1)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(2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(3)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(4)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(5)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。
三、报名及网上缴费